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2]25号

作者: 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各学位点: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培养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莞工研[2019]9号),现将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开展

(一)实践时间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专业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入学前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不满2年者,原则上应保证专业实践累积时间不少于1年。

(二)实践的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是面向本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可以是科研实践、生产实践、工程实践、专业实验、专业调研、产品设计、技术攻关、工艺研究等;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与毕业论文相结合。

(三)实践工作安排

12022531日前

学位点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并制定《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办法》,电子版(PDF)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2022615日前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召开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导师专业实践动员会,宣讲专业实践工作的实施要求,公布专业实践需求等;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32022630日前

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实践单位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险。研究生赴企业实践应签订《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书》(附件1)。实践协议书完成情况应向研究生处备案。学生提交了实践协议书后方可外出实践。

4、实践期间

2021级研究生应在进行专业实践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学位点应对实践内容严格把关,加强与校外实践企业联系,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研究生应按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保存月度实践小结。

二、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

(一)由于今年新启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630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提交专业实践考核。

(二)专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填写后提交。

(三)学位点应在学生专业实践全部结束后第一个月内组织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研究生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情况。各专业领域成立5人以上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组长由该专业领域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与毕业论文的结合情况、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和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成绩。

(四)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专业领域考核人数的20%。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即为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五)学位点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东莞理工学院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年度总结》(总结主要包括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及考核情况)交研究生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gutyjs@163.com

(六)考核优秀者填写《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成果总结》(详见附件2),学位点收齐后统一发至上述邮箱。

三、系统操作流程

1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提交: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提交。

2研究生月度小结保存路径: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月度小结-保存。

3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提交: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提交。

4导师审核:导师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审核/专业实践考核审核。

5学位点考核:

1)确定考核组成员名单:培养-专业实践管理-实践考核小组维护;

2)实践考核分组:培养-专业实践管理-实践考核分组;

3)考核结果录入:培养-专业实践管理-考核结果录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老师,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2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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