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2〕44号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各学位点: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和《东莞理工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的规定,为做好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学位点应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开题组织工作,并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结果。


三、开题组织要求

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落实分流与淘汰机制,规范考核的组织形式和评价办法,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进行分流与淘汰。

各学位点需召开开题报告会,自主确定组织形式。硕士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专业5名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开题报告评审小组须包含1位及以上产业(行业)导师以及1位及以上具有丰富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经验的外校导师,学术型硕士开题报告会评审小组应包含2位及以上具有丰富学术型硕士培养经验的外校导师。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可以参加开题报告会,但不能作为该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成员。评审小组按照《开题报告评分标准》(见附件),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文本规范及表达等方面进行论证把关,提出具体意见。

加强学位论文开题督查检查。研究生处组织督导组抽查开题情况,对开题报告文本进行质量评审,检查开题答辩组织是否规范,严把学位论文过程质量关。


四、开题报告程序

1.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申请”填写开题报告,提交开题申请。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以word文件形式上传,请注意仔细阅读系统中的文字格式要求注释。

2. 导师在管理系统“导师培养管理”→“开题申请审核”模块审核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还应经产业(行业)导师线下审阅同意。

3. 各学位点自主安排开题报告会,学位点秘书在管理系统“培养”→“开题管理”模块录入评审小组专家信息,对学生进行分组,提前3天在学位点网站上发布开题报告会预告信息

4. 研究生须在开题报告会前在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开题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个人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提问。

5. 开题报告须由评审小组2/3以上成员同意,方为通过。评审小组结合《开题报告》和现场答辩给出修改意见,在《开题报告》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6. 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经导师确认后,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三个月内由导师重新组织开题。


五、其他

1. 各学位点请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及时在系统里录入开题结果,并将纸质版《开题报告》一份(一式三份,研究生本人、学位点、研究生处各一份)交至研究生处1b-402。

2. 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应由导师重新组织开题。

3. 申请学位论文保密请参考《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涉密及“延期公开”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莞工研〔2022〕4号,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定密申请。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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