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3〕2号

作者:研究生处 时间:2023-01-04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我校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咨询、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在校学生积极申报。现就做好研究生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提前向研究生处登记申请意向,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研究生处。经审核后,研究生处将在规定日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加盖东莞理工学院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仅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亦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合理规划派出时间。面上项目、硕博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结合疫情形势和个人实际安排派出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方面的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可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签署的现有可利用合作项目。


  (三)组织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鼓励高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该项目可覆盖访问学者、攻读硕博学位、硕博联合培养、本科插班生等类别。该项目每年申报时间在第四季度。


(四)网上正确填报并及时报送材料。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应点选“广东省教育厅”,项目有特殊要求需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或由各自学校受理的,按相关要求执行。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在各项目截止报名日期前一并报送。上传到申报系统内的所有材料均应打印报送。网上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四、申请意向登记

请于3月10日(星期五)前,将有意报名的项目名称和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pantong@dgut.edu.cn

联系人:研究生处潘曈 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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