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2〕13号

作者: 时间:2022-04-15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情况,今年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6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将直接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已获批立项的相应类别项目中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立项,资助经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

2.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见附件1)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3.有已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但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1项,3年内承担过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见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科领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栏目选择相应项目类别,上传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4月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栏目提交拟推荐的项目,并将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3份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b-402);

3.校内遴选:研究生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我校上报结果并公示7天;

4.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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