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培养及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级学硕入学报到
2025级学硕新生报到后应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登记报到并填写入学登记信息。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确认新生报到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学生操作指南:
新生报到:首页右上角-新生报到-选择“报到入学”-选择是否住宿。
学生入学登记:首页-个人管理-学生入学登记;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或社会关系。
学位点操作指南:
新生报到确认:首页-学籍-新生报到管理-确认报到信息
二、学籍注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
1.新生学籍确认
9月8日-9月21日,各学位点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籍确认工作;对于暂不报到的学生,确定学生的状态,请各学位点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做好办理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学籍资格复查等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清学费的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准予注册,并组织准予注册的新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注册和核对个人信息。
学生操作指南:
新生注册路径: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
核对学籍信息路径:首页-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
学位点操作指南:
路径一(单个确认):学籍-学生注册管理-网上注册审核-学期-审核;
路径二(批量确认):学籍-学生注册管理-院系批量注册-学期-批量注册。
2.在校生学期注册
在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应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组织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学期注册(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对于未按规定到校报到的研究生,学位点应掌握其未能注册的具体信息。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学位点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
研究生每学期注册后方可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
三、2025级研究生培养环节安排
(一)学硕师生互选工作
9月11日前完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各学位点确定导师双选时间和形式,需组织学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1.如采用线下双选形式的,学生需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志愿表》(详见附件1),完成师生互选后,将《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结果》(详见附件2)签字盖章版交至研究生院,双选结果并由各学位点秘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具体结果录入途径:
学籍-师生互选管理-人工安排导师(单个录入)/学生导师导入(批量录入)
2.如采用线上双选形式的,各学位点进行师生互选的时间和其他安排由学位点统筹,原则上系统只开放一次师生互选时间的设置。请各学位点在进行师生互选工作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备后方可进行(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3.注意事项
(1)完成师生互选流程确定导师后方可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2)个人基本信息是研究生的电子学籍卡,研究生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
(3)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研究生本人学习的全过程,请务必谨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研究生务必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与导师商量,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研究方向、培养环节要求等,请勿自行制定,否则后果自负。
(4)导师应该积极履行导师指导职责,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二)学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9月14日前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具体完成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由学位点统筹安排。
注意事项:
1.研究生须在系统中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维护方可使用系统的其他功能。研究生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信息有误者及时向研究生院反馈。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中的研究生个人信息为研究生在学信网注册学籍。
2.完成师生互选流程确定导师后方可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3.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研究生本人学习的全过程,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
4.导师应该积极履行导师指导职责,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四、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教学安排
1.2025级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及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具体排课流程详见附件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排课指南》。
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日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20周(校历链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7/9506.htm )。
2.学位点应组织做好课程大纲撰写与提交工作。研究生开课前,各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由学位点秘书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9月21日前完成,上传路径:首页-培养-课程排课管理-教学大纲上传),供学生查询和下载。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缓考、补考安排
需要参加缓考、补考的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缓考、补考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缓考、补考申请开放时间:9月6日至9月14日,2025年秋季学期缓补考时间安排在9月22日-9月29日进行,公共课缓补考由研究生院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安排。
(三)重修安排
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不合格者,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须重修,重修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重修申请,重修申请开放时间:9月6日至9月14日。申请重修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
(四)学籍异动
休退复转学、更换导师等工作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开放申请。本学期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9月8日至9月21日。学籍异动申请路径:首页-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
(五)课程免修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任课教师、学院、学校审批后可免修。
2025级学术性硕士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开放时间:2025年9月6号至14日。
(1)若研究生在我校已修过(不包括在外校修学)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某门课程,可由本人申请免修(不免考),须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方可获得学分。
(2)有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需本人申请,期末考试成绩按85分计入成绩。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成绩425分及以上);
B.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6分及以上;
C.专业英语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D.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0分及以上。
(3)申请免修路径:首页-培养管理-课程免修申请
五、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位点于9月30日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学位点应督促检查2025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及时提交教学资料(教学大纲、考核/考试资料、学生成绩单、学生评教结果、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等)。任课教师需提交的资料应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春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dgut.edu.cn/info/1472/15396.htm)进行整理和提交。
六、2024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学位点与实践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健康防护要求与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各学位点应掌握研究生实践地点和实践具体情况,定期联系和实地探访研究生,及时给予实践指导。
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由学位点组织开展教学(社会)实践。
本学期,2024级研究生还应完成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应提早规划,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各学位点应组织核查2024级研究生课程学分是否修满,如果学分不达标,应及时提醒研究生补修。
七、2023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学位点应组织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dgut.edu.cn/info/1472/15326.htm)第四大点进行。
本学期2023级研究生按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