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计算办法》(莞工研〔2024〕8号)文件要求,2025年春季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三)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研究生教育评审工量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学时,只计算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由学位点分配。
二、工作程序
(一)请学位点组织相关教师于2025年7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确认无误在系统上点“确认工作量”。
(二)教师在系统中确认工作量后,学位点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导出本学位点所有教师的工作量合计,并将核对无误的版本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7月15日报送研究生院(行政楼1B411,郭老师)。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5年春季。
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5年春季-确认工作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老师,22862395(独招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郭老师,22862395(联培研究生指导工作量,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