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2019〕2号

作者: 时间:2019-02-26 点击数:

各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推进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办法按《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莞工研〔20182,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及基本条件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和环境工程(专业领域)两个硕士学位点开展。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二)目前指导的在校硕士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每届不超2人,总数不超过6人;

 (三)身体健康,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四)有在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硕士生完成必须的研究工作,能够按不少于400 /月的标准为所指导的硕士生提供科研补贴。(具体科研成果、研究项目及科研经费等招生条件,依据各招生单位当年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五)拟招收“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还应承担实际的产学研应用研究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践活动条件和指导。

         二、工作程序

 (一)由研究生处发布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各招生单位接到通知后,由学术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根据本通知中所列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和当年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出本单位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并以此为依据,确定通过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及拟招生名额,并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个人还须填写2019年拟招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表(附件3)。

  (三)各招生单位请于31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以及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四)研究生处将各单位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审定后,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及拟招生人数。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因时间紧迫,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并严格认真地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处沟通。

    (二)各单位制定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还应包含具体的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对于已达招生总数上限的硕士生导师应暂停招生,不得纳入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范围内。在招生计划分配时,应向受聘于杰出人才岗位、领军和骨干人才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倾斜;应向有高级别在研项目的导师倾斜;应向有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导师倾斜。由于目前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有限,分配招生计划时,每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拟招生人数暂时限定为1人。

  (三)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参与硕士生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但各单位需为其配备一名我校同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联合招生。配备的我校硕士生导师与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合作招收的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计入我校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的限额,但招生人数应从严把控。

(四)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导师本人本次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22862111。


 附件:1. 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

                    2. 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3. 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研究生处   招生办公室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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