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校博士工作,保证博士生质量,现组织开展我校博士合作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申请工作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学校将根据博士合作高校的具体联合培养学科/领域,向不同的合作高校报送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人选;不同合作高校对合作导师有不同具体要求,最终由合作高校确认合作导师资格。
已通过2018年和2019年博士合作导师遴选的导师不需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二、遴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师德师风;
2. 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副高及以上职称;
3. 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能与博士生和合作高校导师进行良好沟通;
4.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科研能力较强,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且申请人目前主持在研项目合同经费(含纵向、横向合同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50万元。
三、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基本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合作导师的人员,中英文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初审;
2.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经国际联合研究生院复审;
3.审议通过后,报合作高校终审;
4.博士合作高校最终确认合作导师资格,并颁发相关合作导师证明或聘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好本次博士合作导师遴选工作,并于6月1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国际联合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antong@dgut.edu.cn
联系人:潘曈;联系电话:13423228635,668635。
特此通知。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中英文版本)
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中英文版).doc
2.《2018年和2019年已通过博导信息表》(中英文版本)
2018和2019年已通过博导信息表.xlsx
研究生处(国际联合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