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际联合培养博士合作导师遴选的通知 [2021]19号

作者: 时间:2021-09-15 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校国际联合培养博士工作,提高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国际联合培养博士合作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申请工作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学校将根据博士合作高校的具体联合培养学科/领域,向不同的合作高校报送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人选;不同合作高校对合作导师有不同具体要求,最终由合作高校确认合作导师资格。

已通过往年导师遴选工作的51位导师不需参加此次遴选工作。导师名单请见附件2。

二、遴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师德师风;

2. 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副高及以上职称;

3. 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能与博士生和合作高校导师进行良好沟通;

4.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科研能力较强,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且申请人目前主持在研项目合同经费(含纵向、横向合同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50万元。

三、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基本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合作导师的人员,中英文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初审;

2.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经国际联合研究生院复审;

3.审议通过后,报合作高校终审;

4.博士合作高校最终确认合作导师资格,并由合作高校颁发相关合作导师证明或聘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好本次博士合作导师遴选工作,并于7月9日前,统一将本单位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国际联合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antong@dgut.edu.cn

联系人:潘曈;联系电话:13423228635,668635。

特此通知。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中英文版本)

 东莞理工学院博士项目合作导师申请表(中英文版).doc

      2.东莞理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合作导师一览表》英文版本)

       东莞理工学院国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合作导师一览表.xlsx

研究生处(国际联合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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