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莞工研〔2020〕12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针对2019级研究生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与送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14日起,开放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在读期间取得的创新成果,提交答辩资格审查,导师、学位点审核成果及答辩资格。
2.3月21日前,申请人上传“查重版”学位论文,导师、学位点审核后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以下简称查重),申请人根据检测结果修改论文。
3.4月8日前,申请人上传“送审版”学位论文,导师、学位点审核后由研究生处统一送审,送审形式为双盲审。
4.5月中旬,评审结果返回,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
二、具体工作指引
(一)研究生工作指引
1.在“个人管理”→“电子签名管理”栏目上传电子签名。
2.答辩资格申请与审查
第一步,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端)”,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个人账号(学校新中央认证系统激活方法参见附件2)。点击左侧任务栏“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按照提示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里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保存并刷新后即可解锁“答辩资格审查”栏目。
第二步,在左侧任务栏“科研管理”栏目录入在学期间取得的创新成果,提交后由导师审核通过,即可在“答辩资格审查”栏目显示成果。创新成果分为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如国家级、省级专业竞赛奖励等)、科研成果(如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奖励等)、著作教材、科研项目几类。
第三步,完善并提交“答辩资格审查”,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学位申请。(点击右上角“Word打印”,检查信息是否齐全,如信息不全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完善。)
3.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查重申请”栏目中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查重,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1日。查重结果将在2天内返回,结果仅供参考,根据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
4.提交“送审版”论文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栏目中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上传的论文要求不得出现申请人、导师和学校的任何信息,不含封面、英文内封、题名页、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与说明、封底等,要求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可以附自评意见(创新点和不足),便于专家评审。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返回后,申请人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不足和缺陷,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具体要求参见《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二)导师工作指引
1.在“个人管理”→“电子签名管理”栏目上传电子签名。导师在系统中各个环节审核确认,即视为授权在相应位置使用电子签名。
2.进入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教师账号,在“研工管理”栏目中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创新成果。
3.在“毕业学位管理”栏目对研究生是否符合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4.对是否同意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提出意见,论文重复率过高的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5.对是否同意学位论文送审提出意见,在送审前仔细检查论文是否已隐去申请人、导师和学校的所有信息。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指导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论文,严格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点工作指引
1.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及数据记录进行审核。不提供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学位申请者,或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导师和学位点审核的,不受理该人员本次学位申请;在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审核中,如发现原始数据存在不实,故意捏造实验数据及结果,或者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在“个人管理”→“电子签名管理”栏目上传电子签名。负责人在系统中各个环节审核确认,即视为授权在相应位置使用电子签名。
3.审核申请者的答辩资格
对经导师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学生,在“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模块严格审核其课程学分、成果是否符合学位点毕业和授予学位的要求。
4.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查重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将查重结果通知申请者。
5.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进行审核,抽查论文是否符合送审要求,抽查查重论文和送审论文是否一致;论文评阅完成后及时将评阅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便组织答辩。
三、其它注意事项
1.2019级研究生未进行注册的,须在管理系统注册后,方可进入学位模块。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研究生登录系统,在“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中提交注册,学位点负责研究生学籍注册的管理人员登录系统,选择“学籍”→“学生注册管理”→“网上注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注册;另一种是学位点负责研究生学籍注册的管理人员登录系统,选择“学籍”→“学生注册管理”→“院系批量注册”,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批量注册。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复制比”小于或等于10%的,经导师确认,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去除本人复制比”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20%的,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确认无学术不端行为后,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去除本人复制比”大于20%且小于或等于40%的,暂缓送审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结果仍大于20%且小于或等于40%,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学科专家组对该论文进行人工认定,确认情况属实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须经修改半年后重新提交检测;
“去除本人复制比”大于40%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学科专家组对该论文进行人工认定,确认情况属实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须经修改一年后重新提交检测。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具体要求参考《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办法(试行)》(莞工研〔2020〕13号)(附件3)。
3.学位工作各项流程均在系统中设置时间截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4.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紧张,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15501265788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