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莞工研〔2021〕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今年重点支持“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和“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类选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或案例库建设项目,今年重点支持“团队教学式课程建设或案例库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
2.请各位申报人根据各类项目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进行申报。
3.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人限报1项,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3年内承担过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4.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为软件开发的项目需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软件,成果为教材、工具书、专著或译著的项目应完成定稿。管理类项目需创设系列与项目相关的制度或改革措施。其他所有立项的项目结题前都应至少公开发表相关教研类论文1篇以上。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科领域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栏目选择相应项目类别,上传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其中,公共课开课单位没有学位点的,由公共课开课单位组织申报。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9月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栏目提交拟推荐的项目,并将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3份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1b-411)。其中,公共课开课单位没有学位点的,由公共课开课单位组织推荐。
3.校内遴选: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校级项目立项推荐名单并公示7天。
四、经费资助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每项资助3万,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每项资助5万。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