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服务,请于11月11日前将《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考生申请表》《残疾人申请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2份表盖章扫描后将PDF和WORD版发送至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邮箱并电话联系研招办登记。
如在考试期间有合理便利服务需求,请及时联系!祝广大考生备考顺利、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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