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2021年5月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5月,学校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机械、国际商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设有20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专业。有普通全日制学生超2万人,继续教育学生近2万人,迄今为地方培养各类人才约12万人,80%左右的毕业生留莞就业创业。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两步走”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建成一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教师队伍发展生态体系、科技成果全链转化体系、智慧教育服务管理体系等4个一流体系。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数、科技成果奖数、研究生规模、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数、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数、授权发明专利数等六项关键发展指标实现“倍增”,力争在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名大学、进入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等方面实现突破,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100强,基本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到2035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东莞城市品质提升、产业发展的重要贡献者,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文化、社会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成为全国高校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成为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各方学子的向往之地,全面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学业水平条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26人,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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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流程
港澳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港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于3月11日前完成,具体确认时间及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自行决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请及时关注报考点通知。
(三)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 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 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 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 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 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 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1-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4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科目为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3门考试科目,外语总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总分各150分,均由我校自命题。复试由笔试加面试组成(笔试200分,面试300分,笔试为1门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方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初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在我校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考试所需的文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者。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占比详见各招生专业复试办法的公布),除以上情况外,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七、学制及收费标准
港澳考生学制及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专业):6000元人民币/生/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国际商务、社会工作专业:10000元人民币/生/年
其他专业:8000元人民币/生/年
(二)住宿费:1500元人民币/生/年(不含水电费)
(三)报考类别与学制:自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八、奖助学金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每学年按申请条件和下达名额评审,标准为硕士:特等20000元人民币,一等10000元人民币,二等7000元人民币,三等5000元人民币;
(二)新生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三)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四)其他奖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919,邮箱22861919@163.com。
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者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其他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