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提交初试加分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满足以上加分政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在3月20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dgutyj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生编号末四位+报考专业名称+享受的项目+总分数”(如“张三00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支一扶,290”),逾期不予受理。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还需将加分材料的原件现场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查。非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但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本次无需提交,届时请将加分材料提交相应学院,学院审查属实后上报学校。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工作,请耐心等待具体复试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密切关注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或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公众号。

附件1:一志愿初试总分加分申请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5日

(一审:叶惠如;二审:廖文波;终审:程发良)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