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1月,学校大学科技园入选“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2020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2021年5月,我校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其中松山湖校区坐落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1号,占地1860亩(含370亩国际合作创新区);莞城校区坐落在莞城区学院路251号,占地340亩。建有17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资源与环境、机械、国际商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数字经济、食品与营养)。
2015年以来,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等15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等顶尖、杰出人才66人,学科领军12人,学科方向领军54人,学科骨干98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人次,获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3人次,入选“珠江学者”岗位计划4人次、入选“珠江人才计划”5人次,入选东莞市领军人才4人,入选东莞市各类特色人才300多人。
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环境/生态学学科、计算机科学和农业科学进入全球ESl前1%,冶金工程等10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4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中,东莞理工学院位列第139位,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蝉联榜首。
东莞理工学院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申请人须在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25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计划见《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实际招生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学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专业 (全日制学术学位) | 6000元/年/人 |
国际商务、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 | 10000元/年/人 |
其他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 | 8000元/年/人 |
住宿费 (不含水电费) | 学生公寓 | 1500元/年/人 |
注:国际商务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习安排在我校莞城校区,其余专业均在我校松山湖校区。
(三)奖(助)学金
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
资助项目与标准 | 发放条件 | 备注 |
新生助学金 | 6000元/人 | 录取且报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一次性发放 |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人 |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
学业奖学金 | 10000元/年/人(10%比例) 8000元/年/人(30%比例) 6000元/年/人(40%比例) | 研二、研三在校研究生 | 一次性发放 |
“三助一辅”岗位 | 研究生任助教、助管工作按月计算酬金,每月按40小时计,月薪800元,工作量不足40小时的,按每小时20元计发。 |
入学当年奖(助)学金发放标准、发放条件及评选细则等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四、接收和选拔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将具体复试安排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以学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4.录取。凡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我校复试将直接被我校拟录取。由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并及时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最终被我校确定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或实践考核。
(二)所有推免生在接受我校待录取后,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四)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政审不合格者;
3.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1819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https://yjs.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3081
邮箱:dgutyjs@163.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B413
邮编:523808
微信公众号:DGUT-YJS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