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优秀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4〕38号

作者: 时间:2024-06-05 点击数:

  各学位点及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立德树人职责及考核办法》(莞工研〔20216号),现开展202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考核及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1级、2022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工作由各学位点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考核主要围绕导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照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及禁止行为,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和育人实效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作核减招生指标、停招、取消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处理。

(三)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617日前,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s://yjsgl.dgut.edu.cn/home/login)填写考核登记表,系统填写步骤请参考《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填报指南》(附件1)。

2624日前,各学位点对导师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和育人实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电子版(汇总表系统可导出)及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流程:学科-导师考核管理-导师考核审核。

3)研究生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考核结果。

二、优秀导师评选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24年导师考核且合格的导师。

(二)评选内容

各学位点根据导师岗位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尤其是在研究生教育培养、立德树人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指导研究生取得的相关成果,组织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立德树人职责及考核办法》第二十条:“经导师岗位考核合格,达到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参评“优秀导师”。

(一)获得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研究生类)二等奖以上者(署名第一);

(二)省级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主持人、入选案例库负责人、规划教材著者(署名第一);

(三)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者(署名前二);(四)指导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以上奖励的竞赛指导老师(署名第一);

(五)连续2年指导(或年度内有两名)研究生考取“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学科院校的博士生;

(六)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成果在行业(产业)中获得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论文;

(八)连续3年指导(或年度内有三名)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者,获奖学生不能重复计算。

(三)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学位点评审推荐—研究生院评审审定—学校发文。

评选限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位点3名、机械学位点3名、资源与环境学位点2名。

即时奖励:学校将对评为2024年年度优秀导师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2000/人(从研究生院企业奖教经费中支出)。

时间要求:626日前,各学位点应完成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提交《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成果总结》《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XXX学位点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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