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2020年是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安排,现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暨202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以提升导师综合指导能力、顺利开展指导工作为目的,使新增硕士生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指导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熟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等方面的示范与教育作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4:30-16:30,14:10开始签到。
地点:学术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四、主办单位
教师工作部,研究生处。
五、培训对象
1.全体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研究生秘书);
2.2020年获批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和 2019年获批导师申请延期至本次培训者;
3.专业硕士实践基地企业负责人和校外导师。
六、议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4:10-14:30 |
签到、发放培训材料 |
14:30-15:20 |
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
15:20-16:10 |
邀请报告 |
16:10-16:20 |
基地授牌和聘书颁发仪式 |
16:20-16:30 |
马宏伟校长总结讲话 |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莞工研〔2020〕10号文件(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获批后,如导师本人不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暂不予发放导师资格证书,并不得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获批导师任职资格后,3年内未参加岗前培训者,学校将撤销其导师任职资格。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培训的校内导师,须进行书面请假,经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上报研究生处。但须在参加完下一期培训后才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
3、凡全程参加本次培训的导师,培训结束后发放聘书,正常参加2020级研究生导师双选工作和招生资格审核。
4、请参会人员自带记录用笔。
5、请各学位点研究生秘书负责统计本学位点参加培训的参会人数,填写“2020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参会人员名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参会人员名单”及相关的“秋季学期校外人员入校申请表”等,于9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22862111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参会人员名单
2.2020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参会人员统计表
4.专业学位基地和研究生校外导师参会人员统计表
教师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0年9月6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暨202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的通知-研究生通[2020]25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