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培养及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及入学教育工作、开学典礼等相关安排
1.新生报道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7人、土木工程15人)将于9月2日返校报到,均在松山湖校区报到。
报到时间:9月1日(星期日)8:30—17:30。
报到地点:松山湖校区体育馆
工作要求: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两个培养单位做好新生报到、宿舍探访等工作。
2.新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导师教育与朋辈交流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开展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培养管理教育、专业培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安全健康教育和校规校矩教育”等环节。
工作要求:上述两个培养单位在9月4日前提交2024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入学教育安排表。研究生院负责的“培养管理教育和校规校矩教育”两个环节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开学典礼
对象:2024级研究生新生
时间:9月2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点:松山湖校区体育馆
工作要求: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通知学生返校参加开学典礼并作好学生往返安全提醒;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参加开学典礼;各学院组织新生上午9:15 进场。
4.新生入学体检复查
对象:2024级研究生新生参加。
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参加入学体检。
二、学籍注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
1.新生学籍确认
9月2日-9月12日,根据学校新生入学安排做好2024级研究生完成报到工作,并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确定学生学籍状态。
新生注册路径: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
核对学籍信息路径:首页-个人管理-个人基本信息。
新生报到具体相关事宜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新生报到状态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确认。
学位点操作指南:路径一(单个确认):学籍-新生报到管理-新生报到管理-选择学生-确认-确认报到;
路径二(批量确认):学籍-新生报到管理-新生报到管理-多选学生-批量更改报到状态-选择报到状态-确认。
2.在校生学期注册
在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应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组织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学期注册(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并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对于未按规定到校报到的研究生,学位点应掌握其未能注册的具体信息。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学位点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
三、2024级研究生培养环节安排
(一)学硕师生互选工作
9月15日前完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各学位点确定导师双选时间和形式,需组织学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1.如采用线下双选形式的,学生需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志愿表》(详见附件1),完成师生互选后,将《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结果》(详见附件2)签字盖章版交至研究生院,双选结果并由各学位点秘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具体结果录入途径:
学籍-师生互选管理-人工安排导师(单个录入)/学生导师导入(批量录入)
2.如采用线上双选形式的,各学位点进行师生互选的时间和其他安排由学位点统筹,原则上系统只开放一次师生互选时间的设置。请各学位点在进行师生互选工作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备后方可进行(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3.注意事项
(1)请各学位点认真严肃的对待本次师生互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本次双选工作只针对校内导师开展。
(3)本次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调换学生。
(二)学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9月20日前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具体完成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由学位点统筹安排。
注意事项:
1.研究生须在系统中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维护方可使用系统的其他功能。研究生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信息有误者及时向研究生院反馈。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中的研究生个人信息为研究生在学信网注册学籍。
2.完成师生互选流程确定导师后方可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3.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研究生本人学习的全过程,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
4.导师应该积极履行导师指导职责,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四、教学工作安排
(一)网上选课
9月23日10点-9月24日23点59分,第一轮网上选课。研究生在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提交后方可进行网上选课。登录“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课,选课路径:首页-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研究生素养提升公共选修课》由多门特色班组成,具体包括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研信息获取与分析等,任选1个特色班,每个特色班选课人数限制从10到100人不等,请根据特色班规定的人数进行选课。
9月25日12点-9月25日23点59分,第二轮选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予开设,未能正常开课的,研究生应在已开课程中另选其他课程。
(二)课程教学安排
1.2024级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及素养提升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其中专业必修课为多选的,在该课程排课时需勾选网上选课。具体排课流程详见附件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排课指南》。
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日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20周(校历链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7/9506.htm )。
2.学位点应组织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研究生开课前,各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由学位点秘书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上传路径:首页-培养-课程排课管理-教学大纲上传),供学生查询和下载。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三)缓考、补考安排
需要参加缓考、补考的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缓考、补考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缓考、补考申请开放时间:8月31日至9月8日,2024年秋季学期缓补考时间安排在9月15日-9月25日进行,公共课缓补考由研究生院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安排。
(四)重修安排
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不合格者,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须重修,重修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重修申请,重修申请开放时间:8月30日至9月1日。申请重修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
(五)学籍异动
休退复转学、更换导师等工作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开放申请。本学期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9月2日至9月16日。学籍异动申请路径:首页-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
(六)校外课程选修申请、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工作
研究生须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选修校外课程的申请,通过后再赴校外进行学习,取得相对应成绩返校后方可提交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申请。
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第 1 至第 2 教学周。研究生申请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流程须在取得成绩后的第二学期内完成。
上述工作,本学期系统开放时间为为9月2日至9月16日。具体路径:首页-培育管理-选修校外课程申请/学分认定管理。
五、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位点于9月30日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学位点应督促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及时提交教学资料(教学大纲、考核/考试资料、学生成绩单、学生评教结果、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等)。任课教师需提交的资料应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进行整理和提交。
六、2023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学位点与实践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健康防护要求与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各学位点应掌握研究生实践地点和实践具体情况,定期联系和实地探访研究生,及时给予实践指导。
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由学位点组织开展教学(社会)实践。
本学期,2023级研究生还应完成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应提早规划,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各学位点应组织核查2023级研究生课程学分是否修满,如果学分不达标,应及时提醒研究生补修。
七、2022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学位点应组织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第五大点进行。
本学期2022级研究生按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