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4〕3号

作者: 时间:2024-02-29 点击数:

各学位点:

为全面做好2024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培养及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我校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期注册

在校研究生学籍学期注册工作应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各学位点在317日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期注册工作组织学生3月11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学期注册(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对于未按规定到校报到的研究生,学位点应掌握其未能注册的具体信息。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学位点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

教学教务工作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考核工作安排

上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尚未完成课程考试/考核工作的学位点应组织任课老师在34日到15完成上学期课程考试/考核工作。具体考试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1/7176.htm 执行。

选课

34日,网上选课(公共选修课)。研究生登录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课,选课路径:首页-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予开设,未能正常开课的,研究生应在已开课程中另选其他课程。

缓考、补考

缓考的研究生一般已在上学期完成申请流程,需要参加补考的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出。研究生选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申请补考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补考开放申请时间:202431日至4日,2023年春季学期缓考、补考时间安排在35-3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位点自行安排。

重修

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不合格者,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须重修,重修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重修申请,并选择开课班级。申请重修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重修开放申请时间:202431日至4日。

学籍异动安排

休退复转学、更换导师等工作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开放申请。学籍异动申请路径:首页-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本学期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34日至317日。

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位点于331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2023季学期教学资料中的教学大纲、学生成绩单、学生评教结果、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与录入。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由任课教师在系统中在线填写,具体填写路径为:首页-教学管理-教学总结与思考。

其他

1.2023级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及素养提升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具体排课流程详见附件《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排课指南》。

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日期为202434日至2024719日,共20(校历链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7/6286.htm

  1. 2.学位点应组织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研究生开课前,各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由学位点秘书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上传路径:首页-培养-课程排课管理-教学大纲上传),供学生查询和下载。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可在研究生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https://yjs.dgut.edu.cn/info/1008/1725.htm

    二、2023级机械学位点选题实践考查安排

    2023级机械学位点选题实践考核安排参照《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实践考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通〔202351号)完成。

    2022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各学位点应掌握研究生实践地点和实践具体情况,定期联系和实地探访研究生,及时给予实践指导

    2021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本学期2021级研究生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时按质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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