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培养及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我校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期注册
在校研究生学籍学期注册工作应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在2月28日前完成学期注册工作(首页-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并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学位点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
二、2022级研究生培养环节安排
1.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考核工作安排
上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尚未完成课程考试/考核工作的学位点应组织任课老师在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上学期课程考试/考核工作。具体考试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7/3036.htm 执行。
2.排课
2022级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及素养提升公共选修课,研究生处已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教学。如需使用非研究生专用课室的,秘书可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按照流程申请使用课室,研究生处已统一为各学位点秘书开通本科教务系统相关权限,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本科教务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课室申请操作指南》。
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7月7日,共20周(校历链接:https://yjs.dgut.edu.cn/info/1026/2315.htm )。
3.选课
根据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管理系统已自动为研究生匹配课程,研究生登录系统核对,若课程和学分无异议可不参与选课。《素养提升公共选修课》涉及多个特色班,上学期没有完成该选修课的同学仍需通过系统选课,请于2月19日登录系统选课。研究生登录“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课,选课路径:首页-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予开设,未能正常开课的,研究生应在已开课程中另选其他课程。
4.缓考、补考
2023年春季学期缓考、补考时间安排在3月15日-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位点自行安排。研究生选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补考的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补考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补考开放申请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8日。
5.重修
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不合格者,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须重修,重修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重修申请,申请重修路径:首页-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重修开放申请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19日。
6.学位点组织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研究生开课前,各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由学位点秘书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上传路径:首页-培养-课程排课管理-教学大纲上传),供学生查询和下载。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7.做好在线教学的应急预案。参考秋季学期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至少准备2-4周的在线教学资源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学籍异动管理
原则上每学期前两周受理当学期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本学期受理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时间:2月18日至3月4日。学生申请路径: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位点审批路径:学籍-学籍异动管理-异动信息审核。
四、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位点于3月31日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中的教学大纲、学生成绩单、学生评教结果、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与录入。
教学大纲统一由学位点秘书上传系统。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教学思考与总结由任课教师在系统中在线填写,具体填写路径为:首页-教学管理-教学总结与思考。
五、2021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1级研究生即将进入中期考核环节,各位导师加强对研究生的联系和指导,学位点组织做好中期考核工作。
六、2020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本学期2020级研究生按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时按质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本学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