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教务考务 > 正文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及名额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情况,通过校内申报组织遴选,今年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5类,各类项目可推荐申报的名额如下:

1.研究生学术论坛,拟不超过3项;

2.研究生暑期学校,拟不超过1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拟不超过3项;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不超过3项;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拟不超过4项。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见附件1)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2.有已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但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1项,3年内承担过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见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科领域填写各类别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类别申报书进行审核推荐,并于4月26日前,将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b-402),电子文档发送至dgutyjs@163.com;

3.校内遴选:研究生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我校上报结果并公示7天;

4.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5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zip 

各类别项目申报书.zip 

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上一篇:关于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1]13号

下一篇: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