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教务 > 正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2020年1月1日(星期三)元旦休假一天,请各任课老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节假日期间,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及节假日前后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顺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办公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0〕2号

下一篇:关于研究生网上选课及评教的通知 研究生〔2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