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学术硕士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环节培养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1]15号

作者: 时间:2021-04-21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规定,学术型研究生需完成“实践环节”(1学分),包括教学和社会实践。

   一、实践环节要求

   学术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有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两种形式,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可选其中一项进行,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已从事过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由原单位提供证明,由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即可获得实践环节的学分。

二、教学(社会)实践安排

1.学位点应制定《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及考核办法》报研究生处备案。

2.实践结束,研究生应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报告书》,并由指导教师给出评价意见,经学位点审核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考核结果。



 东莞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报告书.docx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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