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1〕22号

作者: 时间:2021-08-27 点击数:

各学位点: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培养及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我校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

按目前学校工作安排,非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区和非重点关注地区的新生拟分三批报到第一批:9月1日,返校前14天有广东省外旅居史的学生;第二批:9月3日,返校前有广东省内东莞市外旅居史的学生;第三批:9月4日,返校前14天未曾离莞的学生

如有变化,具体要求按二级学院最新通知执行

二、学籍注册

1.新生学籍确认

9月4日-9月12日各学位点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1级研究生完成报到工作;对于暂不报到的学生,确定学生的状态。9月13日-9月25日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组织2021级研究生学籍确认工作,请各学位点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五、六、七、八、九、十条之规定做好办理入学手续、核查缴费信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籍资格复查等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清学费的2021级新生,准予注册,并组织准予注册的新生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核对学籍信息(登录“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选择【学生电子档案】,请仔细核对已有的信息,认真填写空白栏的信息),信息有误者及时向研究生处反馈。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等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备案(汇总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在校生学籍异动

在校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应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逐一核实每一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及缴费信息。对按规定到校并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予以注册,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对于未按规定到校报到或已到校报到但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对该类未注册学生应掌握其未能注册的具体信息。如因拖欠学费而未能注册的,请督促其于2021年9月25日前缴清所欠学费,学费缴清后,予以注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手续后,予以注册。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故意不到校报到或联系不上未到校报到而未能注册,请各学位点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程及时处置。对上一学年度,存在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进行审核并上报研究生处备案。请各学位点于9月25日之前向研究生处反馈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汇总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研究生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籍异动名单,并于10月20日前,在教育部学信网平台对2019级2020级2021级研究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三、2021级研究生培养环节安排

1.新生导师双选与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9月8日之前,各学位点组织完成新生的导师双选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相关工作。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选课

9月9日,第一轮网上选课。研究生登录“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选课,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如下: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选课→提交打印。

9月10日,第二轮选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予开设,未能正常开课的,研究生应在已开课程中另选其他课程。

选课结束后请在线打印《选课单》一式两份,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一份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档,另一份由研究生本人留存。

3.课程免修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经院、校两级审批后可免修,但需要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才课获得学分。(免修申请表请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课程教学安排

1.2021级研究生必修课,研究生处已统一安排,于第周(9月6日)正式开始上课。其他课程待研究生选课结束后,由学位点统筹安排教学计划。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教学日期为2021年830日至2021年114日,共20周。

2.学位点应组织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研究生开课前,各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上网,供学生查询和下载。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教学大纲模板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3.做好在线教学的应急预案。参考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至少准备2-4周的在线教学资源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

4.实施错峰上课方式。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教学楼错峰上课方式:7号教学楼第3、4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0:45-12:20,其他教学楼上课时间不变。

5.开展学第一课。研究生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节课前15分钟,宣讲专业知识在科学防疫中的作用,并结合我国战疫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弘扬科学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和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兴趣和爱党爱国的思想情感。

、补考安排

21年春季学期非学位课不合格研究生补考时间安排在9月15-9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位点自行安排。

、重修安排

研究生学位课不合格者,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须重修,重修者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报研究生处备案。

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资料归档

各学位点于9月30前自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资料,将纸质版成绩单交至研究生处存档。

2020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位点与实践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健康防护要求与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各学位点应掌握研究生实践地点和实践具体情况,定期联系和实地探访研究生,及时给予实践指导。专业学位点于9月12日前填报《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报研究生处备案。

本学期,2020级研究生还应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培养环节,研究生导师应提早规划,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各学位点应组织核查2020级研究生课程学分是否修满,如果学分不达标,应及时提醒研究生补修。

九、2019级研究生培养安排

2019级研究生已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学位点应组织专业实践考核,并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2019级研究生按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

疫情防控常态化,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学校深切关注和关心每一名师生的健康,希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研究生处

2021827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