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计算办法》(莞工研〔2024〕8号)文件要求,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三)培养评审工作量计算方式
研究生院按照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核算培养评审工作量总额,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评审工作实际承担情况自行分配。
二、工作程序
1.请学位点组织相关教师于2025年6月3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并在系统上确认工作量。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25年春季-确认工作量。
2.请各学位点秘书将核对无误的版本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7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5年春季。
三、其他说明
1. 研究生秘书修改导师所属学院信息途径:学科-导师信息管理-导师信息维护-编辑-所属院系;
2.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5年春季;
3.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25年春季-确认工作量。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老师,22862395(指导独立招收研究生工作量)
宋老师,22862395(培养评审工作量)
郭老师,22862395(教学工作量、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