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牢固确立“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主线,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和完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带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形成特色、提升质量,学校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项目。项目坚持“导师组、个性化、项目式”的原则,旨在对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科学性、个性化、项目式的培养。现将项目申报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1、“协同培养”项目须组建一支包括学位点导师和校外行业(产业)导师的导师组,推举一名具有丰富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经验的导师担任组长。
2、参与“协同培养”项目的行业企业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或竞争力,年均研发经费200万元以上,博士或高级职称研发人员2名以上,能够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平台和生活条件。优先支持具备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者具备博士后流动站的行业企业。
3、“协同培养”项目应列出三年内拟研发的主要课题、协同培养研究生人数、师资队伍、培养方案纲要、课程概况、横向课题概况、合作培养的行业企业概况、专业实践安排、学位论文标准、实践成果归属、学位授予与毕业条件等信息。其中,学分要求、学位论文标准、学位授予与毕业条件等信息均不得低于本学位点培养方案的要求。
4、“协同培养”项目导师组应与行业产业共同开设实践类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推动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探索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资格相衔接,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二、申报程序
1.各专业学位点在充分研究《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中对人才培养的各项要求后,根据自身培养条件组织导师与合作单位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联合培养需求、目标和合作研发课题等,并签订合作协议。
2.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学位点确定导师组组长,并组织填报《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4.所有通过的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予以正式批准。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学位点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于7月9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b-402),电子文档发送至dgutyjs@163.com。
四、其他
“协同培养”项目的合作单位已获得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资助的,项目总经费中扣除该资助部分。
联系人: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1年6月25日
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