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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2021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请各任课老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节假日期间,师生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外出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遵照学校“元旦假期师生出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管理要求。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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