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2019〕22号

作者: 时间:2019-08-30 点击数:

各学位点: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级研究生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双选原则

   1. 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莞工研〔20182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对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2. 双选工作必须充分尊重研究生和导师双方的自主意愿和自由选择。原则上鼓励招生名额向本学科(领域)中学术水平高、响力大,科研项目级别高、经费充足,指导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导师倾斜。特殊情况下(如学生所选导师过于集中,或导师招生人数已经严重超出规定),学位点应组织导师和学生在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进行适当协调。

   3. 未参加过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双选工作。

二、研究生-导师双选工作流程

1. 由学位点负责组织召开导师-研究生双选会:每位导师就自己的专业特长、研究成果、对研究生的要求等通过现场交流方式向全体新生予以介绍,使研究生全面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以及指导教师情况。

2. 研究生与导师在互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选报意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志愿表》,报学位点审核。

   3. 学位点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协调分配导师,按照最终双选结果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为加强管理和便于统计,请学位点于201996日上午12点前报送《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汇总表应有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位点所在单位公章。汇总表纸质版送研究生处(行政楼1B404),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学位点认真严肃的对待本次研究生-导师双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双选工作。

        2. 本次双选工作只针对校内导师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企业导师的双选工作将另行组织。

        3. 本次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将作为今后发放导师津贴依据;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调换学生,无正当理由随意调换学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招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22862395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志愿表》

              2. 《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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