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4〕65号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精准化水平,推动高校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研究生的综合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莞工研〔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

学校现有三助一辅岗位大类为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助研津贴通过导师和课题组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津贴标准及发放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科研需求自行设定。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所需资金由学校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的申请、聘用、考核等,研究生院负责统筹设置、管理。

二、岗位职责

1.助研岗位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由研究 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工作内容主要是导师安排的关于实验室管理及科研任务。

2.助教岗位主要承担研究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 教学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助教岗位的用工单位原则上为研究生所属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教研室。

3.助管岗位由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根据研究生管理实际 工作需要设置,协助开展研究生管理工作,通过助管工作提高研究生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培养研究生责任意识工作内容主要是担任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行政助理。

4.兼职辅导员岗位根据学校辅导员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确 定工作职责,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研究生规模设置。担任学生辅导员的研究生必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且学有余力

三、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一人一岗;公开招聘、严格考察、扶困优先、择优录用。学生辅导员岗位、助管类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院需上报研究生院同意,新聘人选必须履行聘任程序。

四、聘用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我校在籍在校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

3.申请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无补考、重修课程,非延期毕业研究生,同时须征得导师同意

5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心理健康,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及综合协调能力;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聘用。

五、岗位津贴与工作量要求

1.研究生任助教、助管工作按月计算酬金,每月按40小时计,月薪800元,工作量不足40小时的,按每小时20元计发。酬金由聘用单位制作报表,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次月发放。兼职辅导员工作薪酬按照《东莞理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莞工党〔202131 号文相关规定实施。

2.研究生承担教学助理累计满40小时,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教学实践环节可视为达标。研究生任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的表现,可写入毕业鉴定,并作为向就业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内容之一

3.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统一安排、定期考核、适当支付报酬的原则,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除助研岗位以外,同一研究生最多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4.未列入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未经公开招聘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六、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二级组织机构报岗位需求。根据研究生人数50人以下的学院可申请1个岗位,研究生人数100人以下(含)的学院可申请2个岗位,研究生人数150人以下(含)可申请3个岗位,研究生人数 200人以下(含)可申请4个岗位的要求918日前写《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申请表(用工单位)》(附件1),研究生院对岗位进行审核后,学生可向意向岗位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设岗单位资格审核面试918日至923,研究生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学生用)》(附件2,各设岗单位对照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原则进行审核和面试后,研究生院统一核准指标。

3.请各设岗单位于925填写获聘学生《东莞理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dgutyjs@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1B411室。研究生院核实无误后统一聘用。

七、岗位考核与管理

1.岗位聘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辅导员助理、助管类岗位由各设岗单位聘用并负责考核,严格执行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聘用和考核程序,签署聘用协议后岗位不得闲置或无故延长聘期。设岗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三助岗位工作,对参加固定岗位工作的学生进行考勤,如实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聘用周期一般为一个学年。聘用期间,用人部门须对参加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3.若有岗位设置不合理、工作安排不到位、无专人管理指导等学生反映较多的设岗单位,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度聘用资格,缩减或停止设岗单位下学年度设岗指标。

4.设岗单位须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对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如实填写上报《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考勤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考核结果作为当月岗位工资评定主要依据。材料报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2111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申请表(用工单位)

2.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学生用)

3.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学生信息统计表

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考勤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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