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4年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1.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研究生院执行院长为副组长,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发展规划部、科研部、财务部、机械工程学院等校内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政策解答、标准制定、方案落实、组织实施、结果运用、优化调整等工作。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为各专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提供评估中所需的数据、材料等支撑。
2.成立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
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由机械工程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跟研究生教育相关的管理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统筹负责机械硕士专业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数据统计、材料撰写、专家沟通等工作。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专项合格评估过程中各阶段上报材料的审核与把关。
二、专项合格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版),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养方向与特色、招生选拔、师资队伍、课程与教材、案例教学、科学研究、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学风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是否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是否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专业领域特色;
4.是否拥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师资队伍;
5.是否建立健全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6.是否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障;
7.是否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三、专项合格评估程序与方式
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按《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估报告》(见附件1),形成整套专项合格评估材料。
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四、时间节点
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于9月10日17:00之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和自评估报告的撰写,经机械工程学院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审查、修改、核准并通过后上传至“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
五、注意事项
1.工作小组根据上半年研究生院组织的“机械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预核验”工作反馈意见,认真组织人员完成信息表填报和自评估报告初稿的撰写。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时间节点修改;同时注意基本状态信息表完成填报和自评估报告的上传提交时间节点。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所有内容必须有确切支撑材料,并保证各表之间信息填写相互印证。
3.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时,要求“师资力量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位点重复填写”,“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位点重复”填报。请注意所填报信息资源与新批准招生的学位点信息资源的分配。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我校通过顺利通过此次专项合格评估,机械工程学院应高度重视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此次专项合格评估。
工作联系人:张镭 联系电话:22862918
东莞理工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