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4〕48号

作者: 时间:2024-07-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激励广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现开展“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从事研究生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等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服务意识好

熟悉、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周到细致,任劳任怨,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所在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运行状态良好。

3、工作能力强

对学校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具有较强的事务处理能力、工作管理经验;

熟练掌握先进的教学管理手段,能够及时准确保送各类报表和教学材料,档案存档规范完整;

在教育管理方面积极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4、连续从事专/兼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未发生工作事故或受过处分。

三、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

2、研究生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分管领导批准。计划评选出3位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从研究生院企业奖教经费中支出)。

3.各单位请于7月3日(周三)前将《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22862395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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