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教师/导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莞工研〔2019〕4号)文件要求,2023年夏季小学期/秋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二、工作内容
(一)教师/导师核对个人所属学院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的,及时在系统更改导师信息(研究生的工作量归属任课教师或者导师的工作单位,一般为导师人事所在单位,双肩挑岗位教师的工作量归属到双肩挑岗位教学聘用所在单位)。
(二)请学位点组织相关教师于2023年12月4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如有异议的在上述日期前由学位点统一向研究生院提出,并将核对无误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教师/导师修改所属学院信息途径:个人管理-所属院系-保存。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开始学期-截至学期(除机械学位点开始学期从23年夏季小学期外,其他学位点起止学期均为23年秋季-23年秋季)。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工作量所属学院-开始学期-截至学期(除机械学位点开始学期从23年夏季小学期外,其他学位点起止学期均为23年秋季-23年秋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老师,22862395(指导独立招收研究生工作量、教学工作量)
郭老师,22862860(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