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和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3〕28号

作者: 时间:2023-06-1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即将启动,为做好教材选用工作,凡未经审批的教材需先提交审批申请,经过审批之后方可选用,请各开课单位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 号)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列出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请见附件1:《2023年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二)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批。主要包括:教材、自编讲义、参考书等。

(三)质量第一。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四)适宜教学。符合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学习兴趣。原则上不得选用低于教育层次的教材,特殊情况须二级教学机构教材选用审核小组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方可使用。

(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六)教师授课使用的自编讲义、教材参考书也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材、自编讲义和教材参考书的选用由承担课程的二级教学机构负责审核。(请填写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境内教材)》和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审批)汇总表》)

1、由任课教师推荐教材。

2、由任课教师所在的教研室(公共课程)或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课程)同意后,提出教材(自编讲义)选用建议。

3、报任课教师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讨论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经组长签字后加盖公章提交研究生院。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教材(自编讲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申报表的课程信息需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填写,不得更改删除课程信息,如果不订教材请在是否报订教材栏填“否”,不要删除该课程信息。

(三)研究生院汇总汇总后按程序提交、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

(四)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哲学社会科学的教材,请填写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审批表》)

(五)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委员会审定的教材,按需要进行订购或自购。

(六)未完成以上选用教材审批程序的教材,一律不得擅自预订、发放和使用。

(七)我校已经审批通过的普通教材汇总表(附件6),如果教材信息完全没改动(含版次)不再审核,下学期继续使用。如果教材信息有变动则必须重新参加本次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上报的教材,下学期禁止使用。

三、其他要求

(一)在报送前,开课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课程都填写上所用教材。教材申报表请按《教材申报表说明》(见附件8)的要求填写。

(二)因任课老师漏报教材而造成学生不能购买到教材,任课教师和培养单位都将承担责任。

(三)关于供应商赠送教本的说明:

1.本次中标供应商可把赠送教本直接送到各开课单位。

2.赠送教本必须是申报表中研究生要购买的教材。赠送教本数量为课程任课教师的数量。

3.培养单位请根据《教材申报表》和任课教师数量填写《赠送教本申请表》(见附件9),并与《教材申报表》一并提交,供应商将按《赠送教本申请表》赠送教本,并与表中开课单位的联系人确定送到指定地点和时间。

(四)涉及到相关的课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落实做好PPT、教案等教学资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请填写附件10:《东莞理工学院课程PPT(教案)审查表》)

(五)请各开课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尹建明 电话:22862860)

四、境外原版教材选用:

(一)严格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境外教材的选用要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原则:政治思想正确,没有原则性和价值导向错误;

2、适用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3、选优原则:选用社会公认的、具有较好口碑的境外原版教材。未经审核的境外教材一律不准进课堂。

(二)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核与选用

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核为每学期的常规性工作。计划使用境外原版教材(含教参、参考资料、讲义、电子文档等,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境外作者在国内出版、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须提前一个学期推荐拟选用教材,并提供该教材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在此基础上,二级教学机构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对拟选用教材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意见须经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组长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提交教务处。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推荐与审查。任课教师将下学期拟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申请和推荐,并报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附件14)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境外原版教材种意识形态等情况。特别提醒:教研室(公共课程)或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课程)务必肩负起审查责任,认真填写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报培养单位审核并附电子或纸质教材,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1)。

2、开课单位审核。培养单位组织二级教学机构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对拟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讨论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1)和《境外原版教材登记汇总表》(附件12),审核意见须经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组长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并存档(一式两份),不通过的告知推荐教师更换教材。

3、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相关境外原版教材进行审定,重点审查境外原版教材中涉及意识形态的情况,并形成审定意见。

4、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根据审定意见进行审批,确认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

5、我校已经审批通过的境外原版教材(附件13),如果教材信息完全没改动(含版次)不再审核,下学期继续使用。如果教材信息有变动则必须重新参加本次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上报的境外原版教材,下学期禁止使用。

(三) 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开课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附件11:《东莞理工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2:《新增境外原版教材登记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样书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尹建明 电话:22862860)

2、在报送前,培养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课程都填写上所用教材。

3、因任课老师漏报教材而造成学生不能购买到教材,任课教师和培养单位都将承担责任。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 号)(请登录OA检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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