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3〕25号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5-30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莞工研〔20185号)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架构

成立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评优工作、审定评优结果、仲裁有关争议问题等。组成人员如下:

  长:程发良

副组长:劳  丹、廖文波

  员:罗鸿斌、尹建明、宋雪晶

二、参评资格

1.为学校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在校院两级团委、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班级等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截止2023530日)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不低于年级前 50%

三、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能力上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行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3.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四、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在校在籍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0%,下达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2.二级组织机构初评。根据下达名额组织评选,团委评选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评选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评选材料一并汇总至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优结果,公示评优结果。

六、推进步骤

62日前,研究生干部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612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下达名额将《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及通过公示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616日前,资格审查,举行评审会,经审议的评选结果统一公示;

630日前,发文表彰。

(联系人:郭颖妍,联系电话:22862860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3.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530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