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莞工研〔2018〕5号)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架构
成立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评优工作、审定评优结果、仲裁有关争议问题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发良
副组长:劳 丹、廖文波
成 员:罗鸿斌、尹建明、宋雪晶
二、参评资格
1.为学校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在校院两级团委、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班级等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截止2023年5月30日);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不低于年级前 50%。
三、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能力上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行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3.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四、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在校在籍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0%,下达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2.二级组织机构初评。根据下达名额组织评选,团委评选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评选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评选材料一并汇总至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优结果,公示评优结果。
六、推进步骤
6月2日前,研究生干部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出申请;
6月12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下达名额将《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及通过公示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6月16日前,资格审查,举行评审会,经审议的评选结果统一公示;
6月30日前,发文表彰。
(联系人:郭颖妍,联系电话:22862860)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3.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