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通〔2023〕10号

作者: 时间:2023-03-17 点击数:

各学位点: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莞工研〔2023〕4号),现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二、考核时间安排

学位点应按照工作进度,自主安排中期考核时间,最迟不应晚于第四学期。


三、考核组织要求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各学位点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研究生本人导师不能作为该生中期考核小组的专家成员。


四、考核内容

1.平时综合表现: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情况等。

2.课程学习能力:包括各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等。

3.科研实践能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重点考察论文内容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进行、科研工作进展及成果、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点考察论文选题及专业实践计划制定、专业实践开展情况、实践工作中掌握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填写中期考核报告

1. 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端)”,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管理”→“电子签名管理”栏目上传电子签名;点击左侧任务栏“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申请”栏目,按照提示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里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保存并刷新后即可解锁“中期考核申请”栏目。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栏目逐条录入已参加的所有学术活动,提交后由导师审核通过,即可在“中期考核申请”栏目显示学术活动,提交时需要勾选数据。

3. 如目前已有创新成果发表,可在左侧任务栏“科研管理”栏目录入成果,提交后由导师审核通过,即可在“中期考核申请”栏目显示成果,提交时需要勾选数据。创新成果分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利、获奖(仅限专业竞赛类奖项或各级科研成果奖)、科研项目、著作权(版权)几类。

4. 完善“中期考核申请”中相应内容,提交辅导员、导师和学位点秘书审核。(点击右上角“Word打印”,检查信息是否齐全,如信息不全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完善。)

(二)辅导员综合评价

辅导员从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进入管理系统,在“培养”→“中期考核管理”栏目对研究生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品质和身心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评价,提出是否考核合格或列入黄牌警告的建议。

(三)导师综合评价

导师从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进入管理系统,在“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栏目对研究生平时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提出是否考核合格或列入黄牌警告的建议。

(四)教学秘书审核课程成绩、进行考核分组

1. 教学秘书在“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中对照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的学分和课程成绩,提出是否考核合格或列入黄牌警告的建议。

2. 在管理系统的“培养”→“中期考核管理”中,维护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分组。

(五)考核小组评价

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导师和教学秘书给出的意见及研究生填写的考核报告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各小组成员可在管理系统的“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评分”中录入评分,组长根据成员意见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秘书或组长在系统中提交成绩和评语,由学位点审核。

(六)结果公示、上报

考核结果须在本学位点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公示结束后教学秘书在管理系统中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处。


六、考核分流

中期考核成绩分为“合格”(70分及以上)、“黄牌警告”(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档。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继续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学位论文、专业实践等工作,并按照常规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的研究生,视以下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因课程成绩不及格被列为“黄牌警告”的研究生,必修课须重修、选修课可补考或重修,根据重修或补考后的成绩再次进行筛选分流。

2. 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或未按要求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被列为“黄牌警告”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论文开题报告或专业实践计划并达到要求后,可继续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相关科研实践工作。

3. 凡是被列为“黄牌警告”的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匿名送审,匿名送审程序及送审结果的处理按《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三)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直接予以淘汰,按《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七、其它注意事项

 2021级研究生未进行注册的,须在管理系统注册后,方可进入学位模块。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研究生登录系统,在“个人管理”→“学期报到注册”中提交注册,学位点负责研究生学籍注册的管理人员登录系统,选择“学籍”→“学生注册管理”→“网上注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注册;另一种是学位点负责研究生学籍注册的管理人员登录系统,选择“学籍”→“学生注册管理”→“院系批量注册”,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批量注册。


 联系人: 胡老师  0769-22862395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8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