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管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和《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莞工研〔2020〕1号),,学校将对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校级基地开展本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省级基地、校级基地年度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内容
省级、校级基地成立以来,基地的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经费使用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2.考核报告
基地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联合培养基地年度考核报告》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案例》(附件2、附件3)。
三、材料报送要求
3月15日前,各学位点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报告的纸质版(含电子版)交研究生处,联系人尹建明,电子邮箱10460922@qq.com。
四、考核方式及结果应用
请各学位点会同联合培养基地确定考核时间后回发附件1,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结果分别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良好以上的基地,学校将优先作为省级基地推荐立项建设,不合格的基地将实行整改或退出。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