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学术活动、教学(社会)实践为必修环节。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级研究生上述必修环节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教育(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入学后,学位点应组织研究生开展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教育,通过考勤进行考察。
2.考核程序
(1)学生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上传入学以后参加的安全及学术道德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交】。
(2)导师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审核】-培养环节一栏选择“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
(3)学位点审核。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培养环节一栏选择“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
二、学术报告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由各学位点确定,通过考勤进行考察。
2.考核程序
(1)学生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学术活动登记:选择【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
学术活动考核:选择【培养管理】-【学术活动考核】-【提交考核申请】。
(2)导师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学术活动登记: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审核】-【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
学术活动考核: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学术活动考核审核】-选择是否属实,选择考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审核】。
(3)学位点审核。学位点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学术活动管理】-【学术活动考核审核】-【审核】。
三、教学(社会)实践考核(学术型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的教学(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可选其中一项进行,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实践结束后,由学位点对其工作实效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1)学生端:完成教学(社会)实践后,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教学(社会)实践】-【提交】。
(2)导师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审核】-培养环节选择“教学(社会)实践”-【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审核意见填写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
(3)学位点审核。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审核】-填写学位点评定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
四、时间
为不影响后续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请学院于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