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莞工研〔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全面摸排假期受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等影响的学生情况,做好2026年秋季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及额度
补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因病因伤需支付大额医药费,且通过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理赔后,自负部分医药费仍造成严重经济负担,或因个人及家庭遭受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如家乡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因突发事件导致严重家庭经济损失等),造成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本年度获得学校各类奖助金额较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金为一次性发放,资助额度为2000元。
二、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当年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完成学业,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研究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
2.研究生家庭突然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供养人突患重大疾病等突发意外;
(二)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予补助:
1.学生家中发生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2.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的;
3.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
4.当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校期间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的;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休学者、延长学习年限者。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研究生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和有关补助条件及规定,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可自愿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自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关材料、残疾证、大病保险理赔单或医疗费用票据、受灾照片、事故认定书等),附件2调查表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栏为可选核实项,不作强制提交要求。学校将视情况通过电话、函询等方式对家庭经济情况开展核查。
2.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严格把关。由研究生导师、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行政楼研究生院1B411办公室,邮箱dgutyjs@163.com。
3.研究生院复审,确定临时困难补助受助学生名单和补助金额,及时发放补助经费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并完成金额发放后,一旦发现材料或实际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将追回补助金,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申请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2026年秋季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