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筑牢我校2026年暑期研究生实习实践安全防线,全面排查整治实习实践各类安全风险,规范实习实践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实习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导师、辅导员专题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实习安全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学院、辅导员、导师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梳理本学院暑期外出实习学生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地点、住宿情况、日常联络方式,常态化开展实习安全教育、风险提醒,严防人身、交通、消防、电信诈骗、心理健康、劳动权益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实习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立即开展暑期实习实践安全专项排查:
1.逐一核查实习实践单位资质、实习岗位安全作业条件,杜绝安排学生前往高风险、无安全保障、违规用工企业实习;
2.跟踪在外实习实践学生住宿、通勤、加班、外出活动情况,重点关注异地实习、独自实习学生;
3.建立实习学生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学生诉求立行立改,同步做好记录留存备查。
三、强化导师履职,落实研究生实习实践全过程指导
严格落实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研究生院前期已对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去向进行了摸排,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将信息传达至相关导师,切实督促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 动态掌握实习实践进展。导师需主动加强与实习研究生的日常沟通,全面、精准掌握研究生的实习地点、工作内容、住宿环境及思想动态。对于在外实习的研究生,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如每周至少沟通1次),及时解答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业、生活及职业发展等问题。
2.扎实开展行前与过程安全教育。导师要在研究生离校前或实习初期,针对性地开展防汛防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权益保护等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杜绝前往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实践。
3. 规范签订协议与落实保险保障。导师需督促并确认研究生在实习前已按规定签订四方实践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未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展校外实习。
4.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导师需与学院保持信息畅通,若研究生在实习期间遭遇突发安全事件或权益受损情况,导师应第一时间介入,配合学院及实习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坚决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