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相关研究生导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立德树人职责及考核办法》(莞工研〔2021〕6号)(附件1),现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围绕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和育人实效等方面开展,具体条件见《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立德树人职责及考核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作核减招生指标、停招、取消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处理。
三、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 7月17日前,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考核登记表,系统操作流程请参考《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填报指南》(附件2)。
2. 7月27日前,各学位点对导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电子版(汇总表系统可导出)及纸质版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3.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旖冉,22862395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