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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方便寒假前后研究生更好地开展学习科研及实践,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离校安排

根据学校通知,2026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从1月24日(星期六)至3月7日(星期六),研究生完成科研、实践任务后经导师同意方可离校,3月8日(星期日)返校报到,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假期的具体安排,请导师向研究生做好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假期因为学习科研及实践任务安排需要留校的研究生,请尽快完成系统申请。

2.研究生离校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需将笔记本电脑、饰品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妥善存放,避免放置宿舍内,确保财物安全。

3.牢固树立出行安全意识。返乡、返校、探亲或外出交流期间,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护,不参与非法组织及不明组织的集会、宗教活动等,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4.注意健康与人身安全。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预防,严格遵守消防、用电以及参与户外活动的安全规定。谨慎燃放烟花爆竹,外出参加活动注意气候变化,防范踩踏等意外事件。

5.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陷阱,不参与不良网络借贷、不明网络游戏或直播活动,不轻信、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

寒假期间全体导师、研究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切实注意各类安全问题。

三、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精准掌握研究生留校、离校情况,确保研究生安全留校、文明离校。

2.组织导师和辅导员等分别走访实验室、宿舍等场所,排查科研实验、住宿环境等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等隐患,提前化解潜在风险。提醒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和实验室各项管理规定,特别注意:不得在实验室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3.对延迟离校开展科研实践等任务的研究生,请培养单位切实安排做好研究生的生活保障、科研支持等,持续密切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针对学业压力、论文发表受阻、实验进展不顺、就业困难等困扰,及时开展关怀疏导,并给予精准帮扶。

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要做到留校学生具体名单、留校原因、留校日程、具体住处、思想动态“五个清楚”。延迟离校研究生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范,如意外发病需送医治疗的,导师或科研组等应安排人员做好陪护,并上报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值班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

5.研究生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在宿期间严禁违规用电、用火,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使用等,如确需中途离校应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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