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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及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计算办法》(莞工研〔20248号)文件要求,2025季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三)培养评审工作量计算方式

研究生院按照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核算培养评审工作量总额,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评审工作实际承担情况自行分配。

二、工作程序

(一)教师于2026117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确认无误在系统上点“确认工作量”逾期系统将自动确认。

(二)教师在系统中确认工作量后,培养单位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导出人事单位归属本学位点、以及双肩挑兼聘岗位在本学位点的所有教师的工作量核对情况,并将核对无误的版本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6121日前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1B411,张老师)。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开始/截止学期:25秋季学期。

教师查看工作量途径: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开始/截止学期:25秋季学期-确认工作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老师,22862395

胡老师,22862395(独招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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