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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点:

根据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学术活动、教学(社会)实践为必修环节。以上培养环节由学位点组织分散进行,为保障培养环节质量,现请各学位点组织2023级研究生开展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学术活动、教学(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教育

1.考核依据及标准

研究生入学后,学位点应组织研究生开展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教育,通过考勤进行考察。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上传入学以后参加的安全及学术道德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交】。

  

(2)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审核】-培养环节选择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

 

(3)学位点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培养环节选择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

 

二、学术报告考核(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由各学位点确定,通过考勤进行考察。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日常学术活动登记选择【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学术活动考核选择选择【培养管理】-【学术活动考核】-【提交考核申请】。

 

(2)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日常学术活动登记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审核】-【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学术活动考核选择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学术活动考核】-选择是否属实,选择考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审核】。

 

(3)学位点审核。学位点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学术活动管理】-【学术活动考核审核】-【审核】。

 

三、教学(社会)实践考核(学术型研究生)

1.考核依据及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的教学(社会)实践分为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可选其中一项进行,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实践结束后,由学位点对其工作实效和态度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在教学(社会)实践完成后,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教学(社会)实践】-【提交】。

 

(2)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审核】-培养环节选择教学(社会)实践-【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确定】。审核意见填写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等。并给出成绩,分为通过、不通过。

 

(3)最后由学位点审核。学位点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审核】-填写学位点评定意见。

 

四、时间节点

为了不影响后续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请学院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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