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莞工研〔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全面摸排2025年受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等影响的学生情况,做好2025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及额度
补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因病因伤需支付大额医药费,且通过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理赔后,自负部分医药费仍造成严重经济负担,或因个人及家庭遭受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如家乡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因疫情影响导致严重家庭经济损失等),造成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本年度获得学校各类奖助金额较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金为一次性发放,资助额度为2000元。
)二、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当年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完成学业,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研究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
2.研究生家庭突然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供养人突患重大疾病等突发意外;
(二)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予补助:
1.学生家中发生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2.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的;
3.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
4.当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校期间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的;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休学者、延长学习年限者。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研究生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和有关补助条件及规定,填写《东莞理工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变故须提供街道居委会证明、疾病须提供医院证明、明确证明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照片等(签字均需手写),递交所在学院;
2.学院对研究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类困难补助的对象,并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将研究生提交的补助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办公室1B411,邮箱dgutyjs@163.com。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如无异议,由财务处核发补助经费。(补助经费卡号原则上以国家助学金发放卡号为准)
4.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2025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