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
2019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计划已由省教育厅下达至我校,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顺利完成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第二批)审核工作,相关办法按《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莞工研〔2018〕2号,附件1)以及各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及基本条件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和环境工程(专业领域)两个硕士学位点开展。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二)每届指导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 人(含联合培养研究生)。
(三)身体健康,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四)有在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硕士生完成必须的研究工作,能够按不少于400 元/月的标准为所指导的硕士生提供科研补贴。(具体科研成果、研究项目及科研经费等招生条件,依据各招生单位当年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五)拟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还应承担实际的产学研应用研究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践活动条件和指导。
二、工作程序
(一)由研究生处发布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各招生单位接到通知后,依据本单位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确定通过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第二批)审核的人员名单及拟招生名额,并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第二批)审核汇总表(附件2)。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个人还须填写2019年拟招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表(附件3)。
(三)各招生单位请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四)研究生处将各单位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审定后,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因时间紧迫,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做好审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处沟通。
(二)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参与硕士生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但各单位需为其配备一名我校同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联合招生。配备的我校硕士生导师与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合作招收的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计入我校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的限额,但招生人数应从严把控。
(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导师本人本次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联系人:党老师,电话:22862111。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试行)
2. 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第二 批)汇总表
3. 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研究生处 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导师招生资格(第二批)审核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