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及重要依据。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已顺利结束,共79名研究生即将成为我校首届研究生。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和《东莞理工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本次制订培养方案各项工作须在2019年6月15日前全部完成,该培养方案将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启用。
二、工作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环境工程专业须制订培养方案。
三、工作组织。
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统筹。学术学位培养方案制订,应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参与讨论;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订,应邀请行业实践导师参与讨论。
请各单位组织广泛调研、讨论,落实《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和《东莞理工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等要求,并按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对标”参考借鉴3-5所大学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力求培养方案科学合理。
四、材料提交。
学位点按照本通知附件3《学术硕士培养方案模板》和附件4《专业硕士培养方案模板》编写培养方案,由培养方案制订小组签字,并经该学位点所在的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5月18日
联系人:宋老师 22862395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
《东莞理工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
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东莞理工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pdf
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试行).pdf
学术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模板.docx
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