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5〕25号

作者: 时间:2025-05-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参评人应为学校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1. 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20%;有较突出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或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或科技竞赛获奖。各学院开展评选前应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研究生在读期间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在院校两级团委和社团组织、学校研究生会、学院研究生分会、学校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班级等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截止2025525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组织学校研究生开展相关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积极参与院校级活动并获相关荣誉(院级以上);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不低于前50%

3.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申请人需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不低于前20%;有较突出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或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或科技竞赛获奖;曾获校级以上荣誉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学位论文评价优秀者优先。参评人员另需同时提交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成果报告》。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评选名额见附件4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基本条件向所在学位点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2.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评选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对申请者进行初评。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相关材料和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学校奖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通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

四、推进步骤

518日前,研究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525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下达名额将《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及通过公示的《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1B411电子版发送至751102927@qq.com

530日前,资格审查,举行评审会,经审议的评选结果统一公示;

630日前,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2860


附件: 1. 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 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

 3. 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成果报告

 4. 二级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5. 优秀毕业研究生照片收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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