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及假期前后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5〕2号

作者: 时间:2025-01-0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寒假研究生放假时间为1月11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六),2月23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寒假及假期前后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要深刻认识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细化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须保持通讯畅通,结合本学院的值班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落实安全教育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放假前应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要结合上级部门和学校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做好研究生人身财产、消防、交通出行、防诈骗等安全教育知识普及。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研究生学习健康、应急知识,引导研究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工作落细落实。

三、抓实安全检查

根据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宿舍开展违规违禁物品自查工作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除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排查出来的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责任人,对违规研究生及时开展批评教育,第一时间整改安全隐患。研究生院将协同学校安全保卫部在寒假期间对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导师应对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实验安全负责,研究生不应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断水电、关门窗。

四、做好留校管理

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研究生,根据学校管理程序申请并报培养单位等审批。各研究生导师要做到留校学生具体名单、留校原因、留校日程、具体住处、思想动态“五个清楚”,督促学生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范,如意外发病需送医治疗的,导师或科研组等应安排人员做好陪护,并上报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值班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

五、强化管理责任

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留校研究生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要切实关心留校研究生的科研、生活及思想动态,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和人文关怀。研究生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严禁违规用电、用火,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使用等,如确需中途离校应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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