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及教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计算办法》(莞工研〔2024〕8号)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及评审工作量已计算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式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
计划学时*课程调节系数*人数调节系数,课程调节系数为1.5,人数调节系数计算原则:1-39人,人数系数为1.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人数系数增加0.2,人数达80人以上(含),系数为2.0。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式
学校独立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共计9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合计60课时,每学期15课时,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不再计算。
学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从学生正式进驻我校后开始计算工作量,上限180课时,每学期30课时,来校超过半年的但不满一年的按30课时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工作量。
(三)培养评审工作量计算方式
研究生院按照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核算培养评审工作量总额,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评审工作实际承担情况自行分配。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位秘书在12月27日前登录系统检查核对导师所属学院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的,及时在系统更改导师信息(研究生的工作量归属任课教师或者导师的工作单位,所属学院一般为导师人事所在单位,双肩挑岗位教师的工作量归属到双肩挑岗位教学聘用所在单位)。
(二)请学位点组织相关教师于2025年1月3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核对,并将核对无误的版本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秘书修改导师所属学院信息途径:学科-导师信息管理-导师信息维护-编辑-所属院系;
研究生秘书查看工作量途径:培养-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查询-24年夏季小学期-24年秋季;
教师/导师查看工作量途径:首页-工作量-24年夏季小学期-24年秋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老师,22862395(教学工作量、指导独立招收研究生工作量)
宋老师,22862395(培养评审工作量)
郭老师,22863081(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