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2024〕85号

作者: 时间:2024-11-15 点击数:

 

各开课单位、学位点:

按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务管理规定》(莞工研202014)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公共学位课的考务安排由研究生院负责其他课程的考务安排由学位点负责,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排考流程详见附件1

二、考试要求

1.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统一为考试。非学位课的考试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和程序设计等方式。

2.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复率不超过30%难易度相当的试题试卷模版请见附件2),由文印室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考卷备用。

3.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若采用的是百分制,默认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考试组织

1.公共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其他课程由学位点安排送至文印室印刷开考前将试卷分发至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至少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其他监考教师须至少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

3.监考教师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做好监考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和研究生院(联系电话:22862395

4.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5.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安排专人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试,若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

评卷与成绩提交

1)提交成绩,应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应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s://yjsgl.dgut.edu.cn/home/login)录入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的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录入。成绩录入路径:首页-教学管理-学生成绩录入

2)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位点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教学档案整理

1)公共课中的思政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保管,英语、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的试卷册/考核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管,其他课程由各学位点保管。

2若为考试课,应按照试卷装订册封面说明装订试卷若为考查课,应按照非考试课程考核资料封面要求将考核资料装入档案袋(附件3

3)教学总结与思考。任课教师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提交路径:首页-教学管理-教学总结录入

请各学位点、开课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并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研究生院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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